怡保 – 珠宝区6起诉人有权向州政府及近打土地局2002摧毁房屋事索偿
6名珠宝区斯里佳邦重组第1村的居民,由于州政府批准后的屋地建屋后,2002年又遭到土地局的加以摧毁推倒,经过长时间的怡保高庭审讯,法官在内庭聆听双方面律师总结陈词后,周一宣判6名起诉人获准向霹雳州政府和近打土地局寻求合理赔偿,赔偿数目有待注册主簿官审理后决定。
这6名原来已获批准屋地兴建的屋子,2002年被有关当局没有按照合法条例屋里推倒摧毁,彼等当时通过了已故被歹徒家门前杀害的著名人权律师孙德兰,2004年入秉法庭要求给予2万多至5万余部等的个别损失赔偿。后来接受他们的案件的代表律师是K.迪露曼盖。
6名起诉人是:(1) 耶古占巴山(已故由孙儿代表)(2)吉斯南奥巴耶(已故由太太代表)(3)慕鲁凯,(4)昔达阿鲁慕甘,(5)维斯拉希米,(6)慕里安迪。
他们在诉状中要求州政府,近打土地局为首次答辩人,其他答辩人是警方,电讯局,水利局,市政局等则不必对此事负责,因为他们是根据州政府以及近打土地局的只是执行任务,因此法官批准起诉人可以向霹雳州政府及近打土地局追讨房屋被推倒和摧毁的损失。
法官表示,这是一项不合法的推倒和摧毁起诉人法务的做法,因此批准起诉人有权向州政府及近打土地局进行索偿,彼等索偿数字由2万多至5万多不等,不过法庭需要等待通过主簿注册官的审核后才知道物而定的赔偿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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