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 – 霹州行动党社青团促慕沙哈山呈辞,为少年遭警方枪毙事件负责任。
Date:03.05.2010(怡保3日讯)
霹雳州行动党社青团团长黄家和表示,15岁少年遭警方枪毙事件显示出警方滥权的行为,因此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应马上呈辞以为此事负上责任,并且吁请政府尽快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此事。
他今日在副团长西华古玛等人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抨击慕沙哈山日前发表“如果人民不喜欢,警方大可不执法”威胁性的言论,并指若属下受到人民批评,慕沙哈山应以阔大的心胸去接受,以及想办法如何改善执法的问题,而不是提出如此威胁性的言论。
他指出,慕沙哈山必须对此事负上责任,如果他还选择毫无保留维护警队,就没有资格继续担任全国总警长一职,而人民已不能再等他留任到今年9月,必须马上给予呈辞。
他认为,政府仅成立验尸庭调查此事是不足够的,最重要的是成立皇家委员会,因皇委会的工作可从调查死者死因扩大到警方是否涉及滥权行为。
西华古玛炮轰内长言论 警方已作出承认应负责
另外,霹雳州行动党社青团副团长西华古玛严厉炮轰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就15岁少年遭警方枪毙事件今日在报章发表言论,要求人民公平对待警方,不应给予无谓的猜测。
他说,警方枪毙该名少年已是个事实,因事后警方已作出承认,所以警方应就此事负上责任,可是奇怪的是希山慕丁却要求人民公平对待警方。
他不解为何警员在没有获得上司指示下就向公众擅自开枪的举动,此案可清楚知道当时警方是没有看到车内的司机仅是一名15岁少年,否则警方绝不会开枪。
“警方的解释是死者的车内拥有武器,所以才开枪射对方,可是为何警方可在还未检查之前就断定死者车内有武器,况且已有3名证人站出来否定死者车内拥有武器的说法。”
同时,他认为慕沙哈山发表上述威胁性的言论,显示出他是个不负责任和高傲的总警长,并且严重侮辱警队的声誉,已失去担任总警长的资格,所以必须马上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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